關于規范保安著裝的通知
2012-12-20
為貫徹落實《保安服務管理條例》及《保安管理手冊》,規范我公司保安員穿著保安服裝、佩帶保安服務標志的行為,根據《保安員服裝和保安服務標志管理暫行辦法》和《保安員著裝規范》的要求,結合我公司即將更換秋冬裝,保安服裝穿著混亂,保安標志佩帶不規范的實際情況,現將規范著裝相關事項通知如下:
1、保安員穿著保安服裝時,帽徽、肩章、臂章等服飾和保安服務標志應佩帶齊全。帽徽佩帶于帽子正中;肩章佩帶在服裝肩袢上;保安服務標志佩帶于上衣右胸處;上崗證佩帶于上衣左胸口袋正中,著春秋裝時,襯衣下擺要扎入褲內,武裝帶扎在從下往上數一、二顆鈕扣之間警棍佩帶在武裝帶右側,棍頭朝下。
2、保安員著裝上崗執勤時,應舉止文明,端莊得體,保持服裝整齊清潔。不得吸煙飲酒;不得歪戴保安帽、披衣、敞懷、挽袖、卷褲腿;不得佩戴和系掛與保安員身份或執行任務無關的標志、物品;不得染彩發、戴首飾;男保安員不得留長發、大鬢角、燙卷發(自然卷發除外)、剃光頭或蓄胡須,女保安員不得散發、化濃妝、染指甲、穿彩色連腿褲襪。
3、保安員服裝不可與便服混穿。
4、保安員非上崗服務期間,不得穿著保安員服裝。
5、兩名以上保安員著裝徒步執勤或者外出時,應行列整齊,威嚴有序。
6、保安員應愛護和妥善保管保安員服裝、保安服務標志以及帽徽、肩章、臂章等服飾。不得贈送、轉借給其他人員,不得私自拆改、變賣。
7、保安員上崗執勤時,未按規定著裝的,每缺一項罰款20元。
懷化金劍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